保護親愛的家人~住家浴室[奈米隱形止滑]工程,2016專案優惠中!專業到府施工,全省服務不加價,3年安心保固有保障唷!
客戶服務熱線0800-88-9696
掰掰 - 股溜股溜

新聞中心

您的當前位置:主頁 > 新聞中心

新聞中心

營業場所滑倒判賠償

發布時間:2016-12-23 13:06 作者:admin 次數:
在健身中心滑倒骨折 地院判賠24萬餘元

【大紀元報導】(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七日電)台灣科技大學林姓教授,十二月間前往XXXX休閒俱樂部健身時,因館方地板未保持乾燥,讓他不慎滑倒,造成左手橈骨粉碎性骨折。林姓教授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。台北地院審理後,日前判決XXXX應賠償新台幣二十四萬五千餘元

十二月十七日午後,任教於台科大的林姓教授前住位於台北市松壽路的XXXX紐約紐約分部進行健身運動,由於地板積水濕滑,積水處也未設立警告標誌,林姓教授因此滑倒,造成左手橈骨粉碎性骨折,並住院四天,手上石膏經過兩個月才拆除。

林姓教授向法院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。他主張,自己受傷後經半年復健,但左手肌肉仍有萎縮現象,且活動機能大受影響,迄今仍有不良後遺症並未完全復原,要求XXXX賠償醫療費、交通費、減少勞動力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一百四十四萬餘元。